福建省泉州市环委办启动为期半年的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
空气要清新 城市少蒙尘
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启动,严查渣土车“滴洒漏”等
为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,提升环境空气质量,即日起,泉州市环委办启动为期半年的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。
本次整治范围为建筑、房屋拆迁、公路、铁路、堆场、水务水利、市政工程、山体开挖等各类扬尘污染源。重点整治区域为人口集中区、城市建成区、城郊区域、主要工业园区、交通主次干道、货运码头等。
对于最常见的建筑施工扬尘,要求建筑工地应设置围挡,砂土、水泥等建筑物料规范堆放并严格覆盖,施工作业按照规范实施洒水(喷雾)抑尘作业,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,对施工车辆实施冲洗,确保净车出入,严禁带泥上路。针对渣土车“滴洒漏”问题,专项整治行动将加大执法和路面巡查力度,查处、打击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渣土、渣土车“滴洒漏”及乱倾倒等违法行为。
为有效控制山体开挖扬尘,我市将加强露天矿山分类综合整治。按照“谁开山,谁治理”原则,所有开挖项目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措施,坚持山体开挖同生态治理并重,开发与治理应同步进行、同步推进。未按照要求落实开挖山体扬尘治理的项目应停工整改。
储备用地管理方面,对政府收储的暂未开工的建设用地、闲置土地、出租土地裸露地块应进行覆盖;超过3个月的,应当进行绿化、铺装或者遮盖。储备土地临时用于停车场等其他用途的,必须硬化或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,措施不全或执行不到位的应停止使用。
本次整治行动将曝光、处罚一批严重扬尘污染行为。对现场管理差、未按规定落实治理措施、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的建设、施工、监理等单位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,并视情况责令其停工、停业整顿。广大市民如遇到建筑施工扬尘、滴洒漏和裸土扬尘等扬尘污染问题,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,向住建、城管、资规等有关部门举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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