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省海口16个乡镇已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投入使用
摘要:
3月1日,从海口市水务局获悉,海口辖区22个乡镇中,除了处于主城区范围内的长流镇、西秀镇、海秀镇、城西镇、灵山镇5个镇和三江镇污水处理厂在建外,已有16镇完成了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投入使用,日均处理污水约6000m³。
为改善乡镇污水处理方式,保护好乡村环境,2019年3月以来海口4区13镇1组团(三门坡谭文组团)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陆续开工建设,共计建设14座污水处理厂(包括永兴镇为提升泵站)和28座厂外污水提升泵站。上述污水处理设施于2022年7月份完成环保验收工作,并移交市水务集团临时代管运营。剩余的美兰区三江镇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中,计划2023年底完工,龙塘污水处理厂、云龙污水处理厂和演丰污水处理厂均已完成建设投产。
截至目前,海口4区共有22个镇(不含街道办事处)中,长流镇、灵山镇、城西镇、海秀镇、云龙镇(云龙产业园)、演丰镇、大致坡镇、新坡镇等8个镇已开始征收污水处理费。
据了解,海口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为居民生活用水类污水处理费0.95元/吨,非居民用水类污水处理费1.40元/吨。经市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户,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0.60元/吨。海口市排水收费所工作人员提醒,不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缴纳义务人将受到处罚,逾期拒不缴纳的,将处应缴纳污水处理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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